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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流程
2008年5月5日 发布


               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从质监登记资料开始,至竣工验收后签发监督报告,分为三个阶段:监督工作准备阶段,实体施工监督阶段,竣工验收监督阶段。
  一、监督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办理窗口报送来的质监登记资料,由站长直接任命责任监督工程师。责任监督工程师负责单位工程监督档案收集、记录、整理、录入计算机等工作。
  责任监督工程师接到监督工程登记表后应查看质监登记时报送的施工图,详细了解工程状况、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方式及各项具体要求。
  “监督工作方案附表”中随机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测为必选项。
  “监督工作方案附表”中深基坑支护验收、地基处理验收、桩基验收、基础结构验收、首层结构层拆模后观感现状、主体结构验收、特殊子分部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为工程验收监督的停止点,工程施工到达停止点后未经验收监督,不得进行后续工作的施工。
  “监督工作方案附表”中以上必选项及停止点为每一单位工程必须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和验收监督的项目,其余项目由责任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重要性、难易程度、特点及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确定是否需要到场监督。
  监督工作方案由站长签发,责任监督工程师在监督工作方案上签字、盖章后将《监督工作方案》和《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及时送达现场进行监督告知,检查现场参建各方在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中的质量行为,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登记表》。
  以上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实体施工监督阶段
  监督实施阶段的监督工作应严格按监督工作方案中的计划进行,重点突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随机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测,二是停止点的验收监督。
  随机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测应体现其突然性,由监督组组长根据工程目前进度确定,基础不少于1次,主体每6层一次。参加人员一般为3人,监督组组长、责任监督工程师、责任监督员及检测员。由1人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资料,其余2人进行现场实体检查、检测。检查内容为:(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2)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检测。由检测员负责扫描、回弹等检测实际操作及数据的整理,数据整理完成后交责任监督员存档。责任监督员负责填写监督记录。
  停止点验收监督时也可同时进行随机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测。停止点的验收监督包括有:深基坑支护验收、地基处理、桩基、基础、主体、特殊子分部的验收。责任监督员负责资料审查,验收监督一般2人参加(责任监督工程师、组长),按站规定应当站领导参加的,应提前一天由责任监督员报站领导。停止点的验收监督在没有发出欠缺单和整改通知的情况下,工作时间最低要求见“监督工作方案附表”中的备注栏要求。停止点的验收监督内容包括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资料和实体质量检查。
  三、竣工验收监督阶段:
  责任监督工程师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后一周内,如无重要资料欠缺,应及时填报竣工验收监督安排表,由站领导安排验收。
  竣工验收后责任监督工程师(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监督档案,5个工作日内应提交监督报告,否则应发出“建议暂不予以备案函。”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流程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是根据质量监督登记资料反映的工程项目具体状况,制定明确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计划,并依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从基础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实体监督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监督检测工作的准备
  1、根据质监登记资料由质监组长安排检测工作计划;
  2、检测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准备所需的检测仪器;
  3、检测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校验(如扫描仪要检查电量是否充足,回弹仪必须在钢钻上做率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准备检测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所必须的表格;
  5、由责任监督员通知工地准备检测所用检测平台架。
  二、监督检测的具体内容
  1、桩基础钻芯检测;
  2、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含预拌及现拌混凝土)检测;
  3、主体结构中砌体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强度;
  4、砖混结构的构造柱、圈梁、悬挑结构的强度;
  5、框架结构的框架柱、剪力墙、框架梁的强度:
  6、板受力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及保护层厚度;
  7、建筑物楼层结构净高、房间内的长、宽结构净尺寸;
  8、钢结构工程的焊缝外观、焊缝长度及高度;
  9、基础、主体分部中主要受力构件的截面尺寸、轴线;
  10、楼板厚度的检查。
  三、监督检测的数据整理
  l、材料抽检完毕后送贵港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由检测工程师领取报告输入电脑后转交责任监督工程师;
  2、各种现场检测数据由检测工程师整理、计算并将结果录入电脑后将全部资料转交责任监督工程师。
  四、检测仪器的维护
  l、检测仪器在完成检测工作后,检测工程师应对其校验并保持清洁;
  2、检测过程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对其维修。如不能维修则应及时报质监组长或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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