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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加强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外聘部分人员作为建材价格信息员,协助我站对我市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查。为规范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受聘用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受聘用的人员,必须责任心强、活动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的对市场材料价格动态分析能力。
3、受聘用的人员,将收集到的建材价格信息每月月底汇集到市造价站,坚持每月月底到我站参加讨论建材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4、受聘用的人员,按工作量大小,每月每人由我处发给30-100元劳务费;每年年底根据工作成效,酌情进行奖励,金额为200~500元。
5、受聘人员,聘用时间限为一般为三年,以聘书时间为准。
6、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若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或有其他违法违法违纪问题,我站可以随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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