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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8年3月5日发布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桂发〔2008〕3号)和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贵发[2008]4号)文件要求,成立我委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机构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伍 旗(主任、党组副书记)
      黄裕解(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蒙雄志(调研员)
      甘 伟(副主任)
      苏建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陶国平(副主任)
      王柏枝(总工、支部书记)
  成 员:廖红瑜(办公室主任)
      刘爱萍(计财科科长)
      刘晓燕(规划科科长)
      梁子飞(建设科科长)
      张珠贵(工程管理科科长)
      宋玉华(技术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红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钜康同志兼任。办
公室人员由廖红瑜、梁钜康、韦武红、庾善平、黎莎、谢树妮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委六楼608办公室,电话:4214187。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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