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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区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紧迫性
我区是土地资源和能源紧缺的省区,截至2005年年底止,全区人均耕地面积仅0.78亩,低于联合国划定的0.8亩警戒水平。目前,我区粘土砖瓦企业达1700家,占用土地10多万亩,年产粘土砖约200亿块,耗费可耕地2.6万亩,生产能耗高达250多万吨标煤。大量的实心粘土砖用于建造传统耗能建筑,使建筑能耗大幅度攀升。2005年我区建筑能耗达到989.7万吨标煤,占全区能源总消耗的19.8%;夏季空调高峰负荷达到240万千瓦,相当于2个岩滩电站满负荷出力。全区能源生产量仅能满足消费量的24%左右。为减少土地资源和能源消耗,必须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以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目标任务
  我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目标任务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整治粘土砖瓦行业,坚决压缩实心粘土砖生产。进一步加大墙体材料改革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推进清洁生产与和谐生态建设。鼓励农村建房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积极贯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限制传统耗能建筑的投资和消费,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建造节能建筑,大力改善建筑热环境,不断提高人们居住的舒适程度。自2008年起,新建建筑全部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力争到2010年,我区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30亿块标砖,占墙体材料总量的45%以上;所有城市全部淘汰实心粘土砖。
  三、认真贯彻落实禁用实心粘土砖和节能的管理规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紧做好各市、县、城镇禁用实心粘土砖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和补助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建设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或擅自更改设计图纸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予以查处。对设计单位不按节能标准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单位不按节能标准审图的,施工单位擅自改图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不严格监督使建筑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完善和强化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要依法加强砖瓦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18门以下粘土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即开口窑)、马蹄窑等土窑,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依法取缔未经审批擅自新建粘土砖生产线的砖瓦企业。大力查处污染生态环境、无照经营和非法占用土地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格禁止粘土砖瓦企业新增粘土资源用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量化认定条件,简化认定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便于操作使用。对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未达到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采取补救的节能措施进行整改,直到达标后方可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
  五、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规范。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强化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实施和应用技术培训。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要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未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与装备。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开发和试点,建设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和节能建筑样板,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不断拓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
  六、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建设节约型产业
  积极运用基金贴息补贴手段,鼓励和支持利用页岩、煤矸石和粉煤灰为原料,采用一次码烧隧道窑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开发生产非粘土空心制品,节约能源和减少生产占地。大力扶持利用石渣、粉煤灰、建筑垃圾和其它工业废弃物为原料,采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成型设备开发生产砼空心砌块和轻质墙板。对自筹资金开发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项目,其设备投资部分可比照商业银行当期贷款利率,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建设项目贴息补助。对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要切实执行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严格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
  七、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列入议事日程,落实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机构要抓紧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经委、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区土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现状,宣传墙体材料改革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建筑的优越性,增进全民理解,形成厉行节约的社会共识,把我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建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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