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核退的基金由市
墙改办财务开具专项
基金专用收据交建设
单位报帐 |
|
← |
建设单位申办核退专项
基金,市墙改办自收到
核退申请查验核实后
10个工作日内,按照自
治区有关规定办结。 |
|
→ |
|
建设单位申办基金核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到市墙改办填具墙改专项基金验退
申请表;
2、墙改基金收缴专用凭证及复印件;
3、建设项目使用新型墙材验收记录表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
件);
6、购买新型墙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新型墙材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
企业公章;
8、建设单位财务帐户加盖财务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