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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制度
2008年4月7日发布


  为了规范交易中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和程序。

(一)文明礼貌制度

  1、服务用语提倡讲普通话,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服务态度必须热情和蔼。
  (1)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让座。
  (2) 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做到:领导与群众一样,生人和熟人一样,外地人和本地人一样。
  (3) 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得推托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与其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其争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解决。
  3、工作人员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二)交易工作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
  2、不得将保密资料带出本单位或带回家。
  3、在公共场所不得随便谈论业务项目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
  4、个人不得随意打探标底,更不得泄露标底。
  5、任何人不得泄露评标专家库的内容或具体工程的评标专家名单。
  6、在招投标服务过程中,不得随意向投标单位透露有关细节情况。
  7、对可以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记录、台帐、资料等,要注意保管好,该销毁时要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扔进废纸篓。

(三) 交易服务办事程序

  1、 招标代理机构入市代理登记
  每年初,对入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进行核验,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入市代理档案。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企业营业执照;
  ② 企业资质证书;
  ③ 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④ 驻贵负责人(如有的话)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⑤ 企业简介、业绩等资料。
  以上材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送核。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招标项目交易登记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领取并填报《招标项目交易登记表》,办理工程交易登记手续。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经相应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及其附件材料;
  ②《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交易登记表》。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3、缴纳相关费用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办公室或市建管处财务室(建设局12楼)领取《缴费提示单》,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或市建管处)缴纳交易服务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等。
  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4240688
  市建管处财务室 联系电话:0775-4231338
  4、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申请表》,确定日程安排。
  (1) 提交材料清单: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申请表。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5、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申请表》及《招标公告》,办理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信息手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按有关规定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申请表;
  ② 招标公告(经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出具备案凭证)。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与登记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相应窗口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交易登记和备案,并发放经备案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投标报名登记表;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
  ③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
  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
  ⑤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
  ⑥ 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如有委托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送核(如有委托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⑧ 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 办事时限: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限。
  7、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领取并填报《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② 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名单表;
  ③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如有委托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委托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8、中标公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领取填报《中标结果公示申请表》,由交易中心在信息网络和有形建筑市场公布栏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1) 提交材料清单:
  ① 评标报告及附件;
  ② 中标结果公示申请表;
  ③ 中标结果公示表(经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出具备案凭证);
  ④ 招标人、中标人缴纳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2) 办事时限:收案后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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