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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岗位责任制
2008年4月7日发布


(一)主任(或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各工作、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内部人事调整,合理调配中心资源。
  3、组织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
  4、负责制订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实施。
  5、负责中心重要行政、经济、业务文件资料的审批。
  6、参与制定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规则。
  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日常管理事务,及时了解有形建筑市场动态,做好交易服务工作。
  2、负责中心文秘工作。
  3、协助主任组织制订工作制度,并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4、抓好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培训和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中心各项后勤工作,营造良好的交易市场环境。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
  (1) 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及中心制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设立会计帐户进行核算和会计监督。
  (2)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办理税务,及时足额上交税款。
  (3) 定期编制和上报会计报表,所提供和反映应收应付、折旧款清算情况,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 做好会计监督,包括对原始凭证审核监督,财务收支的监督,对物质财产监督。
  (5) 保管支票印鉴。
  (6) 装订和保管会计凭证、帐薄、会计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出纳:
  (1) 对内容真实、数据正确、手续完备的合法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开支必须经中心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办理。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现金管理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现金,现金帐实不符,要及时查清,及时报告。
  (3) 按审批条签发空白支票。支票上要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名,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回收注销。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 现金的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帐单核对,对于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帐目要日清月结。
  (5) 保管保险柜锁匙,不得转交他人。
  (6) 保管空白支票、空白发票。
  (7) 工资、奖金、专家评审费的发放。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档案管理员:
  (1) 依照《档案分类方案》,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2) 负责中心档案的收集和接收后的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借用。
  (3) 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保密。
  (4) 负责编写案卷全宗说明、单位工作概况、组织机构沿革、月大事记、文件汇编。
  (5) 负责收集、保管与本单位工作有关资料、报刊。
  (6) 严格执行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易管理员
  (1) 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的入场登记、场所安排、投标报名、开标评标等见证服务工作;
  (2) 负责资格预审和开标会议的数据录入与播放工作;
  (3) 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日常管理及评标专家的抽取服务工作;
  (4) 负责交易统计报表工作;
  (5) 负责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以便妥善解决;
  (6) 负责本部交易数据的收集与校核,交中心领导审阅后,将档案移交档案管理员归档;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5、信息管理员
  (1) 负责中心网站的建立、管理及维护工作;
  (2) 负责收集整理及存贮招投标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信息库;
  (3) 负责信息发布与信息查询服务工作;
  (4) 负责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的记录与公布工作;
  (5) 负责实施交易档案电子化管理;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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