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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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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7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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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限
序号 |
办理事项 |
办事单位 |
递交的材料要求 |
办事时限 |
| 1 |
项目交易登记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工程项目交易登记表 |
1个工作日 |
| 2 |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 3 |
招标信息发布申请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1、招标公告发布申请表
2、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3、中标公示发布申请表
4、中标(预)结果公示 |
1个工作日 |
| 4 |
投标报名 |
投标单位 |
招标公告要求的材料 |
随到随办 |
| 5 |
项目投标登记 |
投标单位 |
项目招标登记表 |
1个工作日 |
| 6 |
评标专家抽取申请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 7 |
交纳交易服务费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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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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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承诺:
(1)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能办的事即办,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急事急办、不拖拉、不推诿,确保及时、高效、准确;
(4)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杜绝乱收费;
(5)投诉渠道顺畅,并认真接待处理,口头投诉的口头答复,书面投诉的书面答复,对有效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
3、承诺责任:
(1)凡有违公开事项及承诺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调换岗位。
(2)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违反公开事项及承诺,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人作出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赔偿、调岗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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