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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2008年4月7日发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对分管工作负全责。
  2、参与制定本“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组织人力资源配置和对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
  4、参与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工作。
  5、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和检测任务的安排。
  6、负责“中心”检验工作质量和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中心”各项岗位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8、负责实验室环境、外部供给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管理工作。
  9、审定主任授权的检验报告。
  10、批准有关人员借阅技术档案资料、检测资料和仪器设备的外借。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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