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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贵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2008年4月7日发布

  1、正确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和有关决议;对本中心政治、业务经济工作负全责。
  2、负责制定本“中心”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中心”财务的收支进行管理,并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律、财务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安排实施。
  5、负责对“中心”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力争达到最大效益。
  6、组织落实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工作,负责推动新检验(测)项目工作。
  7、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负责批准偏离《质量手册》的例外许可。
  8、负责审批检测仪器、办公设备等的采购申请。
  9、审定检验报告或对检验报告的审定签字权进行委托。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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