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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贵港市形成合理的住房结构,加快把贵港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学、宜商、宜游”的南国特色城市,提升贵港城市品牌价值,贵港市人民政府委托规划单位编制了贵港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近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评审。
贵港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住宅建设布局本着与城市发展方向相一致,整体控制、优化住房结构,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并重协调发展、加速对城市布局调整,以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纳入贵港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的比重。
根据《贵港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6~2015年)、《贵港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贵港市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港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为48.0万人,至2012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为:52.4万人;至2010年,住房用地总量为1341.6公顷,人均住房用地27.95平方米;至2012年,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为5710.55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8.98平方米;其中住房用地总量为1429.4公顷,人均住房用地27.28平方米。住房采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等四种供给模式。
(廖红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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