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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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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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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市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业务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等方案的审批;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工作,负责临时建筑、广告定点审批;组织经办建设项目用地(含村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各类建筑项目用地的调整工作和土地出让、转让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办理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工程等管线工程的审批手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办公地址: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0775-423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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